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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建工钢构]建工钢构集团钢构智造公司(芜湖)无轨电动平车设备公开询价标段1采购公告

安徽芜湖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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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建工钢构]建工钢构集团钢构智造公司(**)无轨电动平车设备公开询价标段1采购公告


根据**建工集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对**建工钢构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略)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建工钢构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略);

2、采购编号:ACEG-(略)

3、采购内容:(略)

4、含税控制价:(略)

5、工程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公司合法注册,独立法人,具备(略)

2、**建工(略)(无需(略));

3、质量要求:(略)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零元整(¥: (略)

4.1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项(略),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4.2报价单位需综合考虑,合理报价,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恶意低价报(略)条件。

5、投(略),否则作为无效标(略)

6、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7、在**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略)

8、线上投标总报价与所上传的投标文件总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因小数点问题的除外);

9、未响应询价资料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询(略)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略)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4年5月7日下午16时前登陆*(略)求编制本文件最后一页的报价清单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报价清单“投标单位(公章)处须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处须盖章或签字。

五、其他

1、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钢构公司,联系人:晋工,联系电话:(略)。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略)。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略),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设备到厂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结算手续后,次月支付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略)

八、重要提示

8.1若相同报价按**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系统自动判定的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单位。

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略)。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互串通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4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1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略),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略)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略),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8.5投标人(略),将被纳入**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略)。

8.6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略)。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8.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表的;

(2)、投标人工程量(略)

(3)、投标人报价未按招标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

(4)、投标单位修改询价内容或缺少增加询价内容进行报价的;

(5)、投标单位(略)(仅限处置物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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