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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园博大道与西江园路交汇处西北角土地使用权(68485.14㎡)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4-283)

广西贵港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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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报名链接:http://(略)com.cn/#/projectDetail/93e2aa7ac51f4e67a51aec3fa172ff7f.html


项目名称

**市园博大道与西江园路交汇处西北角土地使用权(68485.14㎡)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4-283

挂牌价格(元)

275,995,100.00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4月30日

挂牌截止日期

(略)

挂牌公告期

20(略)

是否(略)

不涉及

资产概况

(略) m2;土地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商业用地:(略)起,(略);城镇住宅用地:(略),(略)。

标的现状为闲置,用途为商业用地(略)。意向受让方须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行到相关部(略)。转让标的的权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存在误差,则以不动产权证数据为准。

标的查看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号码:(略)_。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略)。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略),如违反(略),给交易相(略),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市博瑞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略)(宏桂.城市广场)4幢10楼1(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廖家勃

注册资本

200万元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7AQNW90J

经营规模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略),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按《**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协议转让部分的收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与(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3.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接到交割通知后与转让方完成交割手续,转让方于(略)。

4.受让方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的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时间详见资产转让合同约定。

5.本次交(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受让申请所需

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标的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略)。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并签订标的状况确认书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略),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根据《城市(略),转让房地产时(略)。若在办理过户时,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要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或其他土地相关规定完成投资总额25%才能过户等事宜的,受让方(略),并接受受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瑕疵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的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略)

4.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面积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5.产权交易服务费的计收,以资产成交签约时确定的成交价为计价额度标准,不因交(略),也不因交易双方后期合同签订、证照办理及其它情况过程中出现纠纷而变化。

保证(略)

交纳金额

30,000,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9日17:(略)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略)。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要求的(略),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略)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凤岭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式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

2.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3.保证金(略):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略)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略)(有其它意向受(略)),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略)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略)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标的状况确认书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略)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廖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略)、(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略)

交易机构传真

(略)

地址

**(略)大厦2楼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略),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略),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交易所官网((略)com.cn)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交易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略),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所或第四产权(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略)。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略)。

关于(略)

第七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略)。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略)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略)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略)。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略),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略),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联合产(略)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略),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略),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略)。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略)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略)

第二十一条 发生(略),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略)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略)。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略),由交易所重(略)。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略),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略),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略),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略)。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略),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附件:标的状况确认书.docx 附件:受让申请与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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