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略)评估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略)》规定,现**2024年特殊困难家庭照护服务类救助项目,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机构对项目中照护服务对象进行能力等级评估,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前来参加投标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特殊困难家庭照护服务类救助项目能力等级评估
三、采购方式:(略)
四、(略)
1、符合《(略)
2、具备(略),独立开展能力评估,或在内部设置独立的评估部门;
3、投标人具备能力评估相关资质,且具有可以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4、专职评估人员3人及以上;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略),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7、公司注册不足一年不能竞标本次采购。
五、简要技术评估要求
1、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照护服务对象失能等级评估,参照(略)澡”6项评估指标,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略)(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略),评定为“轻度失能、半护理”;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重度失能、全护理”。
2、“两便”不能自理且长期瘫痪评估标准。完全丧失自主运动功能,无法自主坐立、站立和行走,需要(略),且大小便不能自理的人员。
六、评估对象及人数
评估对象包括2类: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失能且家庭成员照护能力不足的城乡低保对象。具体人数和评估对象类型按区民(略)
七、报价(略)
(一)报价日期、地点:2024年5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11日下午17:00将报价相关文件送至**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地址:**市**新建东路201号5楼505室),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密封报价。
(二)报价文件组成
1、具有社会工作评估、社会工作研究、能力评估等类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略))或民办非(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服务)、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上证件或三证合一新码或五证合一新码)。并同时提(略)。
2、参加评估人员具有省或市及以上评估知识技能专门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证书(3人及以上)。
3、报价表:(略)
(三)该招标采购为(略),请响应方按照评估人次一次性做出最终报价。达不到上述投标要求的报价文件作废标论处(注:(略)
在公告期限内未按时报名的供应商,其报价不予接收。
八、中标方式
综合评价确定。
九、付款方式
评估方每月及时向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提供评估材料,每半年向区民政局提供评估材料,经审核合格,满足评估各项要求后,进行结算。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