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大嶝公寓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递交时间:(略)
文件编号
E(略)H03 |
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17 10:(略) |
投标有效期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投标(略)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同时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信用评价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招标项目) |
开标时间
2024-05-17 10:(略) |
开标地点
**市公共**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答疑(略)
|
是否延期
是 |
延期后开标时间
2024-05-17 10:(略) |
延期后开标地点
(略)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保障性(略)(施工(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设计图纸变更,此前发布的图纸作废,新的图纸随本答疑纪要一起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36.88:9101/xmjy)自行下载。 二、因本招标项目设计图纸变更,原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作废,新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以编制时间2024年4月30日为准)随本答疑纪要一起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36.88:9101/xmjy)自行下载。 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的内容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比例按厦财建[(略)**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完善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5%作为工程预付款。” 四、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条款号20”第21.23条款中“‘智慧工地系统’平台的建设将纳入信用考核,且该项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费用,不再另行增补费用。”的内容修改为:“‘智慧工地系统’平台的建设将纳入信用考核,平台建设费用已包含在智慧工地费用中。项目竣工结算时,智慧工地费用应按实际评定星级及厦住建建筑〔2024〕24号文约定的《**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率标准》按实调整。” 五、本招标文件“(略)款拨付的附件,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六、修改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对工(略)。 七、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05-17 10:(略)”,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略)(一)的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略)。 |
招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略)
2024年04月3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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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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