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府办〔2(略))和(纳党办发〔2015〕54号)文件精神,为遵循公平(略),**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拟对新街步行街3、5、8号门面、新街中景豪庭二楼、中景豪庭1-5号门面、县府街乡企1号门面(略)50平方米)等使用(略),欢迎有意竞租者(单位或个人)参加,现将有关竞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略)
二、招租标的物使用:中标人必须根据招租标的物的基本性质对其进行有效使用,不得从(略)。
三、租赁期限:(略)
四、招租租金底价:(略)
五、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竞租。
六、报名时间五天: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顺延),到**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财务室报名,同时预交一定竞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具体缴纳金额请拨打咨询电话),未竞得者凭收据在一周内退还。
七、竞租时间:待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
八、竞租地点:(略)
九、报名手续:
1、参加竞租者应提供以下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略)
3、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竞租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十、竞租程序:
1、本次竞价招租方式:本次招租不限竞标人数量,招租标的物报名人数符合国家招投标办法的条件的(2个人或2个人以上),采取现场竞价方式,以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2、如某个招租标的物只有一个报名投标人,采取议价租赁方式。
3、中标后,当场签(略),并于中标后3日内凭该《中标通知书》与**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将租金汇入**县企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专户,凭缴款收据办理资产使用移交手续,相关(略),请仔细阅读报名时的竞标细则及须知。
4、本(略),具体情况请电话咨询。
5、(略),原租赁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十一、招租标的物具体地理位置请到现场实地查看。
联系电话:(略)
**县企业国有(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