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服务名称、数量:
包号 |
货物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语音网关设备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 |
** ** |
预算 5万元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报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略)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略)
4.有依法缴纳(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略),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略),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资料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05月10日(08:30—11:30,13: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询价资料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略)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略));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六、询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询价开始时间:(略)9时00分(**时间)。
(二)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时间)。
(三)询价地点:(略)。
(四)报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略)。
七、询价开始时间、地点
(一)询价开始时间:(略)9时30分(**时间)。
(二)询价地点:(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军队采购网》((略)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