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新院区充电桩**项目院内采购公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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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市中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院区地下停车位充电桩**(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方式:(略) 三、采购(略): 安装108个慢充和30个快充的终端设备以及从配电房到终端的电缆、桥架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一、对服务和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1. 产品要求详见:(略) 2. 服务保障:厂商需提供设(略),确保充(略)。 3. 因充电桩安全性出现使用问题或给使用人员带来损失的均与医院无关,由服务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 投放单位需要提供相应的书面安全和服务承诺。 ▲二(略): 1. **期限:十年(**期内由中标方提供充电桩维保、维护及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计费标准(含服务费):不超过电费的1.5倍。 2. 由中标方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承担法定计量检定任务的第三方计量机构提供充电桩强制检定服务。 3. 人员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少于2人(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应具备相应技术能力水平,所产生(略)。 4. 付款方式:充电桩所产生的电费由中标方支付给采购人,按月支付,收到医院(略)。 5. 收取电费押金3万元(正式运营后,若实际每月电费超过三万的,按实际调整电费押金)。 6. 设备本身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责任归属乙方承担。 7.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 经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方负责安装电表(电费结算用)。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供应商在本地有专驻人员或紧急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 六、报价文件编制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报价文件密封,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所有证件均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少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清单。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4.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报名 日期:2024年(略)(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方式:①发送报名信息(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至邮箱:(略)②**市中医院采供科电话:0572-2770829。③也可至**市中医院经协大厦五楼采供科报名。 注:(略)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略) 九、价格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略) 谈判地点:(略) 十、(略) 1.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2.地点:**市中医院经协大厦五楼507室(纪检监察室) 3.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略) **市中医院 (略) 投 标 报 名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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