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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2024年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海南屯昌县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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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2024年购买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12:(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8:(略) 至 12:00 下午:14:(略) 至 17:(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略) **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 2 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09:(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 2 号。
预算金额 ¥(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略) (略)
代理(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市****街道**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略)2024年购买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街道**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点(略)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2024年购买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略):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的规定,只接受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本次磋商。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户/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②或可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可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1个季度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②或可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6)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略)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磋商现场查询】。

三、(略)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略)至12:00,下午14:(略)至17:(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街道**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

方式:现场地点:**市****街道**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报名时须提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略)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略)0.0 元(人民币)

四、(略)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略)分(**时间)

地点:**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 2 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略)分(**时间)

地点:**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 2 号。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略)

2、《政府采购(略)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省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措施》等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街道**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附件下载1
附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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