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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路局2024年空调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陕西西安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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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024年空调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2024年空调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5-17 14:(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2024年空调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略)2024年空调维保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略)2024年空调维保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略)

标包1最高限价:(略)

(略)2024年空调维保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略)2024年空调维保项目_标包1 项 (略)
标包1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略)2024年空调维保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略))。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略)。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略));

7、参(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三、(略)

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 2024年05月13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层

方式:(略)

售价: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5-17 14:30:00(**时间)

地点:**省**(略)

五、(略)

自本公(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节假日除外)。

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含光路100号(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1幢5单元23层52304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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