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旅游集团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集团2024年内审工作安排,拟开展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水木秦淮艺术公园二期及配套景观工程结算审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承接此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须具备如下资质: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审计项目的委托单位及个人无应当回避的情形;
6.投标人自愿提供上述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本项目拟邀请5家中介机构(详见附件)参与投标并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信息于****在旅游集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于5月11日结束,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小组由旅游集团相关人员组成,集团纪委办公室对比选过程进行监督。
本项目联系人孙沁茹,联系电话****。
****
附件:拟邀请招标中介机构名单
1.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江苏道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