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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大江村约166.20亩复耕土地经营权出租公告

安徽芜湖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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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略)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略)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长江农林产权(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略),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略)。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市**白茆镇大江村约166.20亩复耕土地经营权(标的编号:(略)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市**白茆镇大江村约166.20亩复耕土地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规定,对该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略)亩,四至范围为:**二桥西、南至复耕地渠道、西至西坝圩内、北至永定大圩二平台脚;四至面积包括水渠、泵站、道路等基础设施占地以及边角地等非纯可耕作面积。

(三)租赁期限

5年,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算。

(四)租赁用途

水稻(略)。

(五)特别提示

1、本次经营(略),在同等条件下,**白茆镇大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行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略)

(2)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应(略),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略),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出租方

**白茆镇大江村股份经济**社。

四、出租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作价依据

经**白茆镇大江村股份经济**社股东代表会议决议通过及**白茆镇人民政府同意,确定**市**白茆镇大江村约166.20亩复耕土地经营权租金底价为人民币320元/亩﹒年。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五年期租金出租底价:(略)

2、出租标的租金支付要求及方式: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略)。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略)方付至**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略),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略)(如承租方(略),则为扣(略))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自《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略),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成交价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与标(略)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勘查,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凭**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本次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略),出租标的自移交(或视同办理(略))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与**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在与出租方移交(略),双方共同参与测量,实测面积由双方签字确认;出租标的租金最终结算价款按最终实测面积计算(出租标的租金最终结算价款=本次成交价款÷挂网面积×出租标的最终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不(略),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转让、抵押土地经营权。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略),公益事业建设等,不得违反相关(略),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出租标的四周田埂禁止种植树木,不得损坏农田(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或出租方安全生产(略)。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应自觉维护好出租标的内的水电等设施设备,费用自行承担。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因抗旱、排涝、道路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承租方应当服从,被依法征用、占用土地对应出租价款按照出租方签订相关征用、占用协议次日起,以月(每月按30天计算,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折算退还承租方。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略)(含截止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交回给出租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略),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交回给出租方的当日。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合同期满或承租方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无(略),经出租方同意可在当季农作物收获后负责清理地上附属物,并将土地(略),将在土地上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撤走,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土地上的附属物及设施、设备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不(略)。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对于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如需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略),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略)(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略))。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略),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略)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竞租申请(**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已发放竞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出租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略),报价不得高于出租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略)

e.意向竞租方存在《**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略),在**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出竞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竞租标的,且未(略)(1)中所列情形的,**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竞租并经**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长江农林(略)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长江农林产权(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略)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略)。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略)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略))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略)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略),由出租方(略)。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略)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应依(略)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市渡春路1号(**市人大原办公楼))

(六)报名时应(略)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交易所领取。

(七)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由出租方、**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略)。

(八)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如低于出租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略),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签订《成(略)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九)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十)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略)、《e交易平台(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一)交易时间

由**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二)交易双方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承租方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长江农林产权交易(略)

八、联系方式:

**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联系地址:**省**市渡春路1号(**市人大原办公楼)

**市**白茆镇大江村约166.20亩复耕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网站((略)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白茆镇大江村股份经济**社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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