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略)
(略)名标识牌更换及维修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令第753号)、《**省(略)(**省人民政府令第316号)、《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民政局为做好**道路路牌维护工作,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略)
二、服务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对**区域内地名标识牌(单立柱单向指引标识牌、单立柱多向指引标识牌、巷名牌等)的更换及维修。
三、项目周期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
四、(略)
不超过30万/年
五、委托运(略)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要求;
2.具有本次采购项目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略):
(1)供应商被人(略)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委托主体
**市**民政局
七、委托方式
根据(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供应商积极申报本项目,我局将择优遴选信用良好,运营管理规范的单位,委托其承接地名标识牌更换及维修项目。
八、提交材料时间
报送时间:(略)5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向的单位于(略)午18:00前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略)
3.《**市**民政局2024年-2025年地名标识牌更换及维修项目方案》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整理,并准备原件备查。
九、(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市**政府院内B栋3单元605室)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