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合同包1((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卓先科技有限公司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称:(略)
地址:**自治区**市**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高丰建筑综合楼二楼207、209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相关附件:
督促函.pdf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