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略)政府批准,**(略)使用权,指定由**市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规划条件 |
供地方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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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供地方式 |
供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付款方式 |
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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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2024-B-007 |
云峰路与柏木溪(略) |
99228(合148.842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总计容面积5%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不应布置在临云峰路一侧) |
≤1.8,且>1.0 |
≤30 |
≥30 |
≤54 |
拍卖 |
(略)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34 |
7000 |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略)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开工(略) |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略),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略)0: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市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市**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略)0: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市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市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才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市自然**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账号:(略)。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略)5:30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市**学府路1号**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总部基地E栋4层)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按公告之日的土地现状出让,宗地内弃土(略)。
2、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政府签订关于配建设施的监管协议,再签(略),相关监管协议的落实由属地政府负责。
3、宗地应于规划用地范围外西南侧所示区域(5330平方米)内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具体详见规划条件),土地由政府无偿划拨,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报批,与住宅小区的首期同步建设、验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含产权)给属地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4、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周边道路修建,东侧4号路、南侧西纬6路、北侧西纬7路2024年6月底前完工。
5、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LZSCR(略)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6、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略)com)、“**省自然**厅”(http://(略)gov.cn)、“**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略)com)、“**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gov.cn)、“**市自然**和规划局” (http://(略)gov.cn)进行查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市自然**和规划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