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现就(略)新建形象墙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具体说明如下:
一、(略)
本项目为(略)新建形象墙项目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施工方案为准。
工程地点:(略)
工程内容:制作并安装矮木柜,安装铝合金方管、轨道灯槽、超白长虹玻璃等。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质保期:贰年。
工期要求:(略)
控制总价:(略)
工程结算方式:(略)
7.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的(略)商代理人均不得与闽南师范大学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且供应商代理人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挂靠关系。
8.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者为本项目供应商的办法,并对供应商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报价不得超过控制总价。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2家,最低价者中标,若最低报价大于(或等于)2家,则抽签确定中标者;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者;
(3)若中标者弃权后,按金额最低(略),同等金额以抽签确定中标者。
二、采购响应要求及说明
1. 报名方式:本项(略),所有潜在供应商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现场签到即视为报名。
如需看现场,请图书馆张老师:(略),如有异议,请书面联系余老师,联系电话:(略)。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略)师范大学8号楼103(修缮科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采购响(略)
评审时间:(略)
评审地点:(略)
4.采购(略)
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对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室内装修或装饰装潢)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略)
供应商须编制由以上所规定文件组成的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所有响应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略)
采购响应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5.联系方式
电话:(略) 联系人:余老师
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