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略)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生态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略)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建设单位为 **省**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修改为“建设单位为 **市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编号:E(略)”现修改为“招标项目编号:E(略)”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略))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