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LYZC(略)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所属一批架空导线 | 转让底价 | 1.08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略) | 挂牌(略) | (略) | |
标的所在地 | **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厂内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 1.08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21 | |
评估机构 | **大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标的(略)
资产属性 | 企业国有资产 | 资产名称 | 架空导线 | |
计量单位 | 资产数量 | |||
资产来源 | 购买 | 目前现状 | 闲置 | |
详细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08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价款(略)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略)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单价,预估重量约29.41吨。实际重量以(略),交易价款按照最终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吨数计算。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已拆除闲置,标的资产的规格(略),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略)。 5.其他事项详见**大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大宇评报字[(略)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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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略),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预付交易价款(最终成交单价*预估重量)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合同要求补足,并交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略),成交后以预估挂牌总价(挂牌单价*预估吨数)的金额作为收费基数进行计算,向交易中心交纳基础服务费,不作调整。 3.意向(略),成交后与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所在地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经转让方提供的过磅服务对标的进行过磅称重,资产交(略),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过磅称重、装运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交易、交(略)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常生产秩序;搬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略)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略)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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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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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4万元 | |||
交纳(略) | 2024-05-13 日17:(略)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略)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略)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省**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黄海四路与团石路交汇处东200米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赵军 | 注册资本 | (略).0万元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纪要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 ((略)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看货联系人 | 看货联系电话 |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报名材料 | 查看附件材料 |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 |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LYZC(略)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所属一批架空导线 | 转让底价 | 1.08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2024(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3 | |
标的所在地 | **钢(略)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 1.08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21 | |
评估机构 | **大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 | 企业国有资产 | 资产名称 | 架空导线 | |
计量单位 | 资产数量 | |||
资产来源 | 购买 | 目前现状 | 闲置 | |
详细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略) | ||||
挂牌开始日期 | (略)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单价,预估重量约29.41吨。实际重量以交割时过磅为准,交易价款按照最终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吨数计算。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已拆除闲置,标的资产的规(略),转让方不对标(略)。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略)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事项详见**大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大宇评报字[(略)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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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略)。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预付交易价款(最终成交单价*预估重量)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按照多退(略),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合同要求补足,并交纳至交(略)。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以预估挂牌总价(挂牌(略))的金额作为收费基数进行计算,向交易中心交纳基础服务费,不作调整。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与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所在地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经转让方提(略),资产交割完成后15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装运工作,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过磅称重、装运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5.意向(略),自行准备装卸、(略),所有作业器具与(略),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常生产秩序;搬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略)调查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略),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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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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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略)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4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05-13 日17:(略)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略)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省**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黄海四路与团石路交汇处东200米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赵军 | 注册资本 | (略).0万元 | |
内部(略) | 其他类型 | 批准(略) | **钢铁(略) | |
批准文件名(略) | **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纪要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 ((略)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看货联系人 | 看货(略) |
补充(略)
暂无(略)
附件材料
报名材料 | 查看(略) |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 |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