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略)智能化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及(略)
拟采购智能化(略),预算(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略));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略)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略),在经(略)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略)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五、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略):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略),并请于2024年5月13日1(略)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略)
联系电话:(略)、8926(略)
2、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经十路10690号建邦数字中心11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3、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