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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建材工业供销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河北石家庄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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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材工业供销有限公司重整 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建材工业供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管理人向社 会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 建材公司于 1980 年 9 月 13 日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成立,注册资金叁佰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常 **(持股 99%)、股东张春立(持股 1%),注册地址为**市新 华区中华北大街 181 号。其经营范围:钢材、建材(木材除外)、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前置性行政许可项目)、五金电料 的销售。(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 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对建材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 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1/7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7.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 务; 11.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公司成立以来债务人的财务账, 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 位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 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 意见; (2)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 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 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的《中华人民 **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及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前六个月 内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 2/7 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 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 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 确披露;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 来及其性质; (5)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7)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 现。 (二)评估机构 对建材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1.完成建材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 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管理人根据实际需要要求完成的其他专业服务; 6.工作要求参照审计要求。 3/7 三、审计、评估机构参与人员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 要,具备审计、评估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 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 求。 3.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 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 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四、审计、评估费用 1.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 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 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 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建材公司已进行破产重整程序,目前暂无资金支付审计、评估 费用,但该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在其财产变现后,由管理人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 五、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应当入围《**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 单》; 4/7 2.具有相关业务经验和资质的审计、评估;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曾承接过与债务人同行业 的破产审计、评估业务者优先考虑;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 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 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5.拟委托委派参与本项目的业务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基本情 况(姓名、身份证、学历、职务等)、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 件)、参与破产案件的业绩证明材料; 6.本项目工作方案; 7.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取费用 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垫付前期费用的承诺; 8.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7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 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 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评估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 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明确说明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的时间(最晚期限为确定审计、 评估机构后 1 个月内出具报告)。 (8)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 调整。 申报人应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 报名人公章及骑缝章。 七、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省**市**中华北大街 181 号**建材 工业供销有限公司一楼。电话:(略)。本次报 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月月 25 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经新华法院同意而为,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与债权人的监督 6/7 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 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确定入选机构。如果报名参选的审计、 评估机构仅有一家,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直接确定该报名 机构为入选机构;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 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 时间为准; 5.参加本次评选的机构须对从本次选聘过程中获知的信息及数据 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6.本次审计、评估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7.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建材工业供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 年 05 月 07 日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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