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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原钢管厂新食堂及场地出租

浙江杭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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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原钢管厂新食堂及场地出租

项目编号:(略)

挂牌价格

(略) 万元/年

出租面积

约821平方米,其中房屋约641平方米,场地约180平方米。

交易(略)

出租用途工业

所在(略) **市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5-0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5(略)

出租标的地址

**市半山路287-2号

交易机构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略)

项目咨询请联系 赵女士|联系电话:(略) 手机号:(略)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略),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略):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略)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略)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略)

坐落位置

**市*(略)

土地证号

浙(2020)**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土地面积

180.00平方米

用途

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略))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钢管新食堂为80年代三层砖混结构简易房,有产权证,本次出租为新食堂一层596平米,二层45平米。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出租。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5、租期内,租赁区域在出租方拆除规划范围内,可能实施统一拆除规划,涉及到原承租方一活动板房的搬迁,原承租方可将活动板房等面积置换到新食堂北面与钢管主厂房之间的空地上,搬迁的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 6、此次交易采用动态报价(结果行权)方式,优先权行权规则如下: 结果行权:动态报价先由非优先权人竞买方先按信息公告规定的方式在自由报价期及限时报价期(合称“竞价阶段”,下同)进行竞价,竞价阶段结束后竞价产生最高报价人和最高报价(优先权人不参加竞价阶段的报价过程)。上述最高报价人可在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的基础上再报价一次(须不低于前述最高报价且在 600秒内完成报价),该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结束后,由优先权人在下述规定时间内就最终报价表达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1) 若优先权人未在3600秒内行权,则报最终报价的竞买方为受让方。 (2) 若优先权人在3600秒内行权,则受让方为优先权人。 动态报价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得自由报价及限时报价阶段最高报价,即自由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竞价阶段);第二阶段为竞价阶段产生的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即最终报价考虑期,用时至多600秒;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即行权考虑期,用时至多3600秒。 特殊情形:如非优先权人竞买方在第一阶段均未产生报价的,则第二阶段自然消灭,直接进入第三阶段,该情形下的第三阶段用时至多3600秒。优先权人在第三阶段须行使优先权报价后方可成交,如优先权人未在第三阶段行使优先权报价视为优先权人放弃竞买。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经理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略)

联系地址

**市**半山路345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略)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略),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略)。

出租用途

房屋及场地仅用于酒水、饮料、食品的仓储使用,且能随时搬迁(略)。不得用于开展物流、废旧物资回收及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业态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3个月租金(取整(略))。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略)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略)。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出租标的仅用于酒水、饮料、食品的仓储使用,且能随时搬迁、对环境无污染的。不得用于开展物流、废旧物资回收及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业态。若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场所使用用途和租赁业态,一经发现,自违反约定之日起,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承租方15(略),除缴纳租金外,还需按合同约定的年租金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方其他损失的同时赔偿全部损失。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略),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略),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略),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略),不得对出租标(略)供给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自违反约定之日起,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15日内清退出场,除缴纳租金外,还需按合同约定的年租金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方其他损失的同时赔偿全部损失。 9、承租方确保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服从出租方相关部门的管理。租赁期间若发生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致使出租方相关单位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被追责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承租方于15日内清退出场;除缴纳租金外,还需按合同约定的年租金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方其(略)。 10(略),若杭钢集团或政府有重大项目落地或城市建设、政府规划、政策调整等原因,需征用(略),出租方(略)。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空并归还承租区域,并在合同终止后15天内完成此项工作,同时(略)偿或补偿。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11、场地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租赁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略),由承(略),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该出租场地为出租方的项目规划用地,租赁期内合同有随时提前终止的风险。

租期

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期最短6个月,最长2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具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方若为企业的,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执行标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查询网址:http://(略)gov.cn/index.html)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略)。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略),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略)。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略).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合同样稿》.pdf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略)

手机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略)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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