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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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农田-施工 |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HBAL-(略)SL-(略) 各投标单位 : 经研究,对 2024(略) (项目名称)2024年**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评标(略)。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多于7家时,评标委员会选择投标报价得分高的前7名的有(略)。”修改为“本评标办法的详细评审程序,评标委(略)(用M表示)进行如下调整: (1)当M<1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均进入详细评审。 (2)当M≥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信用信誉”进行评审后,按此两项评分之(略),取得分排序前N名再进行“施工组织(略)确定方式如下:①当11≤M≤20,取前11名;②当20<M≤30,取前(M除以2(略))名;③当M>30,取前15名。 注:当排序一致时,以投标报价得分(比较时不对小数四舍五入)高低进行排名。” 2、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6.1.1”进行修改。将“(略):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略)万元”。 4、对“投(略)条款号1.1.5 建设(略)。将“新建地点位于**市辛榨乡、巡店镇、木梓乡、赵棚镇及王义贞镇等五个乡镇。改造提升位于**市辛榨乡、木梓乡、烟店镇、赵棚镇及王(略) (略)万元,建设地点为:辛榨乡、巡店镇、木梓乡。并补充工程量清单(详见系统内附件) 招标人: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站 (盖单位章)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