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 |
(略)2024年商铺租赁项目(第一批) |
项目编号 |
ZZCQ(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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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3 17:(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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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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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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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挂牌租金 (元/年) |
交易保证金 |
承租押金 |
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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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关中路194号商铺 |
78.64 |
65634 |
20000 |
6600 |
待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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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关中路195号商铺 |
78.64 |
36882 |
11000 |
3700 |
待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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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关中路161号商铺 |
26.72 |
17511 |
5000 |
1800 |
待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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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关南路60号临街商铺 |
18.62 |
12931 |
4000 |
1300 |
待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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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关南路5(略) |
99.25 |
68924 |
20000 |
6900 |
经营中,租期于(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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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关南路56号临街商铺 |
19.72 |
13695 |
4000 |
1400 |
经营中,租期于2024年5月31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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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关南路62号临街商铺 |
114.36 |
79417 |
24000 |
7900 |
经营中,租期于(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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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三年,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押金依据《房(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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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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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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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新恒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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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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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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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2023年第86次支委会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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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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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1.承租人须遵守国(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其他违禁品。积极接受房产使用所涉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若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2.承租人装修(略),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人不再取得承租权不再续租,原承租人在(略),对自行购置的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自行搬运,否则,归出租人所有。 3.承租(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略),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略)。 4.租赁期间的税费、水、电、气、暖、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它费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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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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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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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略) |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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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由出租方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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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涉及优先承租权情形的,优先权人应在项(略),进场行使优先权。在挂牌期间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完成E交易((略)com)注册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出租标的成交后,出租标的的任何瑕疵(包含已知或未知)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或出租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略)。 4.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其余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其他违禁品。同时积极接受房屋使用所涉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若承(略)(约)定使用房屋导(略),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6.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出(略),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7.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完(略),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8.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9.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0.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11.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 12.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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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交易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租赁公告》《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和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租赁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租赁。 2.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略)牌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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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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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5-08 09:(略) 至 2024-05-13 17:(略)(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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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略)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略)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4.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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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05-13 17:(略),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或意向金。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招租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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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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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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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周期(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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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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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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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黄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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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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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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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
**市**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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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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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略)com.cn 2.微信公众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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