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接收回的抵债资产,位于点击登录查看四分地村大北架子山,根据转让方提供协议内容,标的资产为转让方所有。各意向受让方需自行联系转让方尽调联系人了解具体情况。转让标的面积、用途、装修情况、目前状态等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转让,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2、特别提示:标的状态以实际勘验为准,本标的为集体土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使用情况、权属变更登记条件及交付事宜,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前意向受让方自行与当地国土、规划、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成交后转让方仅配合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受让方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如无法完成过户,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资金成本、时间成本等全部相关风险,交易价款不予退还。受让方应自行查阅档案、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现状、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其相关法律文书等记载的内容为准,请受让人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标的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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