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当土挂2024-5号 | 宗地总面积: | (略)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大陇镇,经三路西侧,临湖路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5533.6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69 | |||
起始价: | 17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
二、 中华人(略)。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略):
中华人民(略)(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经自然**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略),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08日 至 2024(略) 到 **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县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当土挂2024-5号 号地块:(略)08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须严格按规划条件(DG-(略))的规定进行建设。 2、本宗地(略),具体以不动产登记相关规范为准。 3、(略)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略)),逾期或拒(略),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略)。 4、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5、土地出让金缴付及土地交付方式: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出让人同时交付土地。 6、动工及竣工时间:地块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略),及时(略)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略),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活动。 7、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8、竞得人(略),按规定申请(略),交纳登记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