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①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调整为:“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后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②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略)
其余不变,如有不同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