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生态环境局南浔(略)
采购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更新项目 |
采购品目 | A(略)环保监测设备 |
采购需求概况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颗粒物(含PM2.5和PM10)自动监测设备及安装等服务 |
预算金额(元) | (略) |
预计采购时间 | (略)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 不预留 |
落实政府采购(略) | |
联系人 | 温佳玲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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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略)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