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
发布时间:**** 18:56
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招标人确认,就如下事项答疑澄清:
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发布的鄂水利函【2024】76号《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部分内容的通知》三、施工监理示范文本3.删除财务要求“近三个年度年均利润大于0、删除“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财务状况评分”两项评审因素。6.删除“工程质量考核奖励与处罚”项计分,招标文件相应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2.2.4(4)项中第(4)(5)子项“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及“财务状况”及2.2.5(5)“工程质量考核奖励与处罚”三项评分因素,由于系统模版原因无法删除,评标委员会在评分时,得分将均为0。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进行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