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绿色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之生态治理项目-九**流域(高新段)**片区小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工程施工监理
递交时间:(略)
E(略)Z0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已竣工(或已完工)验收合格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亿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①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或水利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②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和③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已竣工(或已完工)验收合格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亿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2024-05-24 09:(略) |
120天 |
暂无 |
190,000元 人民币 |
9,804,060元 人民币 |
其它评标办法 |
2024-05-24 09:(略) |
市开标厅(四)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略):00 |
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