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街道党政(略)服务采购(实施购买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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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招投标)小组办公室 填报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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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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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投标责任书、招标承诺书印刷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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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略) |
项目预算金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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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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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略)。 单位名称: **市**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招投标)小组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公告日期:(略) |
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略),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