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略)车站冷水机组委外维护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略)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略)
2、原公告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10.3 ( 8)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40%收取。
更正为: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略)收费标准的 32 %收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