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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千和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辽宁大连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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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对(略)债权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拟对(略)债权进行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债务企业:(略)

债权情况:截至2024年4月10日,债权本金60(略).82万元,其他权益390.2万元,债权总额1,091.02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务企业概况:(略),成立于2006年4月28日,注册地址:**省**市**满族乡**村,注册资本: 人民币505万元,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冯国旗,公司经营范围: 机械加工、锻造、铸造、钢结构制造、轴承加工、减速机制造、起重设备配件制造;销售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措施:

抵押物为抵押人(略)名下位于**市**乡**村工业出让性质土地使用权19296㎡及该土地上厂房、车间、宿舍、库房、办公室等建筑13处,建筑面积总计4266.6㎡。

保证担保:保证人李英、张德刚、冯国旗、李殿国、谢淑清、姜会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李英,1973年生,住址**省**市**;

张德刚,19(略),住址**省**市**;

冯国旗,1967年生,住址**省**市**;

李殿国,1944年生,住址**省**市**;

谢淑清,1944年生,住址**省**市**;

姜会刚,19(略),住址**省**市**。

诉讼情况:(略)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处置,通过(略)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略)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存在竞买意向的交易对象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略),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略)

交易条件:(略)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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