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略))、《印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略)通知》(黔府办函【(略))要求,拥有停车场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利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列不低于 10%。
本招标项目**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略)桃溪院区-停车场引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单位公开招标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建设(2021)20 号批准建设,**市湘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遵湘投函〔2024〕47 号委托(略)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停车场进行引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单位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形式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略)
2.3 计划工期:招标人指定的工期(90 日历天仅作系统采集数据用)
2.4 招标范围: 停车场引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单位,本项目**单位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和建设要求,完成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
2.5 标段划分:(略)
2.6 本项目总投资:(略)
2.7 本项目最高限价:无
2.8 **期限: (略)
2.9 投标报价
(1)普通车位保障报价:保障充电车位作为普通车位使用时的收益,不得低于 200 元/个/月报价,**单位承诺每月或每年逐额向招标人缴纳。
(2)充电桩经营收入(按每/个/月)分成报价:**单位完成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后,承诺经营收入按每/个/月由招标人与**单位按比例分成。
2.10 **形式:
(1)**单位按建设运营方案完成开发、搭建、调试并投入使用运营。
(2)本项目前期(略),招标人不予补偿,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招标人与**单位收入分成
(3)招标人提供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建设场地,由**单位全额投资建设,经营收入每月由招标人与**单位按比例分成。
(4)招标人将取得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停车场中充电桩的经营管理及收费权利等交由**单位建设运营,运营期间**单位自负盈亏,**单位自付费用对所有停车位有关设施设备(略)。
(5)**单位自行申报相关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按标(略)。
2.11 运营期的维修维护
在运营期内,**单位应当确保项目所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若出现故障或损坏的,由**单位进行维修维护,费用由**单位自行承担且不从运营收入中作为运营成本扣除。
2.12 合同估算价:/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略)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9 时 00 分至 (略)17 时 00 分(**时间,下同),在**省**市新蒲商务中心(CBD)5 号楼 8 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0时00分,地点为其他(**省**市新蒲商务中心(CBD)5 号楼 8 楼)。
5.2(A)(略)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童华峰 联系方式:(略)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省**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商务服务中心(CBD)5 栋 8 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