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4年教学设备采购-功能室、实验室、厨房餐厅设备等采购及安装第3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购及安装第3包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炊用燃气大锅灶(单眼大锅灶) |
新智创 |
XZC-RQDG、1100 ×(略) |
4台 |
4523元 |
▲洗碗机(清洗消毒烘干) (1500人份) |
盟宝 |
MPL-H-3000D 、3000 × (略) |
1台 |
3528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略)。
更正日期:(略)
三、(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2101室,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略)【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略)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略)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经济(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滨湖新区**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