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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略)。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2:00:00 至 (略)8:00:00 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略)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 本招标项目(略):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略),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略),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银行电子保函。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5-31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县金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县敖江镇毗屯村墩顶路2号星辰商务楼8层,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11层,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 朱小龙、郑丽萍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略)cn/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市**县**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县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县**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