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和规划局 关于土地分割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HK_S(略))
符妮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世贸西路11号惠宝大厦1805房和**世贸西路11号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2024-05-09 15:(略) |
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略) |
**罗牛山惠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略)GB02053 |
**市世贸西路11号惠宝大厦1805房 |
特此公告。
**市自然**和规划局
(略)
(联系人:李泽智,联系地址:**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2号窗口;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