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ICU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904-SQGC-G2024-001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大丰分公司(**市**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30 10:(略) |
项目编号:JSZC-(略)-SQGC-G(略)
项目名称:(略)ICU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
110万元
采购需求:
全胸振荡排痰机、塔桥、无创血流动力检测系统、血红蛋白分析仪、营养泵、脑电图仪、肺功能测试仪、监护仪,具体参数见采购需求。
合同(略):
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略)(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略):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有虚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略):
(1)投标产品(略),投标人须提供投(略)(塔桥除外);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略),提供相应的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为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时间:
地点:(略)大丰分公司(**市**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市**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代理机构,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逾期的不予接收。
售价:(略)
2024-05-30 10:(略)
地点:(略)大丰分公司会议室(**市**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略)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略)
3、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市**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文件((略)ICU设备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