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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呼和浩特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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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市工信和科技局、**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略)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以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略),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通知链接:https://(略)gov.cn/kjjh_tztg_all/(略)/5513.html)

(二)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略)gov.cn)于6月5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8:00-6月28日16:00。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略)),并选择“**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二)请归口管理部门于6月6日18:00前(港澳台项目除外)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略))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港澳台项目请于(略)2:00前按照上述方法报送。

(三)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科技**处 许易茜,联系电话:(略)

(二)组织推荐

联系人:科技**统筹处 刘宇明,联系电话:(略)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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