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略)(工程造价)
答疑变更5
一、(略)
原项目名称:**县财政资金管理协审服务框架协议单位(工程造价)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财政资金管理协审服务框架协议单位(工程造价)第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略):**县财政资金管理协审服务框架协议单位(工程造价)第2包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略)
三、 其他(略)
澄清:关于征集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注:①建设单位为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澄清如下:
建设单位为机(略)均认可,政府投资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建设单位为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军队或国有企业;②合同文本中资金来源有“财政拨款”或“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等字样;③建设单位或财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业绩为政府投资项目(或财政全额投资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采购文件(略),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 (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