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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省道313线松潘县镇江关至草原乡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四川阿坝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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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略)
发布时间:(略)

〔2024〕3号

为满足**县发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省道313线**县**关至草原乡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相关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权属(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一)征收(略):**县红土镇德苟村、红扎村、热窝村、沙代村、则术村,毛儿(略),小姓乡埃(略),燕云乡卡龙村、卡亚村、色贡村,**关镇**关村共598个地块,具体(略)(省道313线**县**关至草原乡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二)拟征土地面积:(略)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略)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县自然**局和所涉及乡(镇)负责组织开展本次土地征收工作,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勘测定界,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略)积极配合支持。对无理取闹、有意干扰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征地其他事项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土地流转等有关事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抢栽,对本公告发布后的任何抢搭抢建、抢种抢栽行为一律不纳入实物量指标调查,不予补偿。

3.自补偿登记结束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

4.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本公告自(略)。

特此公告。

附件:省道313线**县**关至草原乡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县人民政府

(略)

附件

省道313线**县**关至草原乡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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