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地区道路交通设施抢修和标线复划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地区道路交通设施抢修和标线复划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略)(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进行(略)。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略)
(略)万元/12个月(不含增值税)。
2.3 资金来源:(略)
2.4 项目地址:(略)
2.5 招标人:(略)
2.6 招标代理机构:(略)
2.7 招标人式:(略)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包括各类交通标志板、标志杆、标线、道钉、诱导器、信号设施及其他设施。(包括安全巡视工作)。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清单所显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9 投标最高限价:浮动率报价不得超过±5%,超过投标最高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2.10 服务期限:24个月,中标人应在下一年度招标人签订新的合同前,继续提供服务。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3.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备案);
3.4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领取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略)(签章),委托代理人身(略)(签章);4)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应在沪备案);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供资料不全者将拒绝其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略)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市****东路(略)五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