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内容
原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海尔大道南新商住楼三楼左侧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