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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集邮大楼和长安大厦食堂食材(含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石家庄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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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公司集邮大楼和长安大厦 食堂食材(含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公司集邮大楼和长安大厦食堂 食材(含配送)项目,招标编号 SXZ24076,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鑫泽招标 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司**省分公司集邮大楼和长安大厦食堂食材(含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集邮大楼食堂食材(含配送),合同期 2 年;长安大厦 食堂食材(含配送),合同期 2年。 2.2 招标范围 2.2.1 本项目共设 2 个标段:标段一:集邮大楼食堂食材(含配送);标段 二:长安大厦食堂食材(含配送)。 2.2.2本项目采用框架形式购买,每个标段中标 1家单位,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 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 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 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 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 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3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有 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食材配送人员均须具有《**省食品药品从业人 员健康合格证明》。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4年 5月 10日 9时至 2024年 5月 16日 17时,(**时间,下同),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略)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 下述资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4.3 其他说明”)下载电子 采购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评标通过资格审查) 4.1.1 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1.2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4.1.3 拟投入食材配送人员的《**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扫 描件; 4.2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s://(略)cn/,未注 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 【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 (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用由供应商从公司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涉及到文件费开 发票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详见“本 公告第 7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 作手册-投标人”或拨打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地 点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略)cn/),在递交截止时间 前,供应商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开标后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略)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欲获得本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地址:**市建设南大街 5号 联系人:金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市**裕华西路 128号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米星茹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大街支行 账号:(略) 行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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