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自然**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梅自然告字【2024】6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2021-372-A1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宗地)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主要规划指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年)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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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2021-372-A1 |
**经济开发区高新二路东侧 |
16184.9 |
工业用地 |
50 |
R≥1.2 |
≥40% |
≤15% |
24 |
≥200 |
≥15 |
206 |
21 |
2 |
1、建筑施工、安(略)、项目必(略),项目能耗条件必(略)。3、新建工业项目建筑系数应不低于4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略))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三、本次国有(略),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30分至(略)7:30分到**县自然**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1日8:30分至2024年6月7日17:00分持有效证件(个人参加竞买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自然**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17:0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6月7日17: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略)
挂牌时间:(略):30分至(略)0:00分。
挂牌地点:(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期间采取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价。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自然**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宛石萍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县自然**(略)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