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商合杭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和芜合高速(略)
2.标段名称:商合杭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和芜合高速接线工程裕溪河特大桥施工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22.2 发包人违约22.2.2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中“发包人发生第 22.2.1(1)目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以应付未付工程款为基数计算,按照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承担违约金,且在(略)支付完毕。承包人必须继(略),且承包人不得暂停施工、不得解除合同、不得要求发包人**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不得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等。”删除。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0:15,现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略)9:15。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商合杭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和芜合高速接线工程裕溪河特大桥施工答疑澄清第3次(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