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略)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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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略)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对辖区内集体公司的资金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盘点,包括但不限于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登记、核实,查实集体(略),确保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同时核对上述资产在区集体资产监管平台上录入的情况。 3.对辖区内10家集体公司开展资产清查,每家出具一份清查报告。 4.在开展清查过程中,需要根据购买单位的要求,或有需要增加集体公司其他清查工作。 |
项目预算金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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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略),上述公告信息(略)。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略)
公告日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