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略)公告
1.1项目名称:(略)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1.2采购方式:(略)
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1.4服务范围:(略)内建筑垃圾、家属院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清运。
1.5服务内容:
(一)按照医院要求将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清运,由服务方安排专人负责清运。
(二)按照每次垃圾清运量,服务方可自行安排配备轮式装载机或人工进行垃圾装载,安排相应规格及形式的清运车辆。
(三)服务方(略),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
1.6服务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续签,每满一年进行考核,在服务期满提前3个月进行继续服务考核,考核成绩合格续签合同,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将直接解除合同。
1.7预算金额:(略)
1.8最高限价(控制单价):(略)
1.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提供在税务系统内提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2.4供(略)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采购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略)
2.5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对象:申请企业】;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略);如果采购人发现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参加了此项目的申请,以最先报名一家为申请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打印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7 本次(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8 供应商具有《**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略)
2.9自有或能够租赁具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
3.(略)文件获取
3.1(略)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3.2(略)文件的获取方式: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2)(略)证复印件;
(3)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在税务系统内提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5)承诺书:须承诺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与采购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④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加盖申请人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gov.cn)中企业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8)有效期内的《**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9)自有或能够租赁具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提供(略))。
3.3备注
请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加盖公章的PDF版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的EXCEL版(附件2)发于邮箱(2873362527@qq.com),待审核合格后将(略)文件发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略)申请资格。
4.1(略)时间:(略)
4.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4.3(略)地点:**市纬五路(略)北院二楼会议室
4.4其他有关事项:(略)时供应商应届时派授权代表参加,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略)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略)官网》上发布。
(略)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法定代表(略).docx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