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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本级]樊城区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湖北襄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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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樊**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时间:(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樊**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略)SZ-(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樊**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市樊**发展和改革局以樊发改[2023]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国债投资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略),及樊**汉江入河排涝**口溯源改造。建设规模为太平店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工程(新建d800-d1800mm雨水管道长约21795m,同步新建雨水口连接管及其附属设施。挖除d4500mm排水管道长约4252m;对部分淤积的现状排水管道进行清淤);樊**汉江入河排涝**口溯源改造(对樊**228(略))。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详勘)及施工图纸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等工作,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变更所涉及的工程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建设范围内所需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与安(略)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本项目是否(略)施工过程结算:(略)
2.4其他:(1)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40日历天(包含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送财评审计的全部时间)、施工工期32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质量标准:①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派项目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5投标人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略)(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根据**市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12日下发的《关于取消**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信用分按0分计算,其他环节分值不变。(3)本项目属于(略),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略))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略)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80.62/TPBidder/login.aspx),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7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略)
本项目依据《**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略)“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略)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略)cn)、**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略)gov.cn/)上发布。**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略)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略)
地址:**市(略)(中原智慧港)三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略)
地址:**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电子邮箱:
2024年05月11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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