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略)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略)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为除**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六、七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略)设施温棚总建筑面积为103418m2,包括新建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园区内配套围墙、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略)
六标段包含新建A型日光温室21栋,跨度为12m,长度均为80m,建筑高度5m,为单层半拱形轻(略),相关室外(略)。(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标段包含围墙、大门、冷藏库、病虫害防疫室、设备用房、道路、平整场地、给水、电气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外地进宁企业(略))、具备有效的(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略)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8时00分至(略)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略)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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