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略)受(略)委托,对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三期)—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04月1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5号),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改:
一、项目名称: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三期)—2标段
二、项目招标编号:E(略)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招标文件第(略).1.1条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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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若没有(略),则本项目正常开标。
特此澄清。
建设单位:(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略).pdf 附件:[E(略)]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三期)—2标段.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