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00 元/年 | 出租面积约1221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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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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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略)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略):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略)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略)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略),与“浙交汇”(略)。
我方保证遵(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市 |
土地证号 | 无 | |
土地面积 | 12218.00平方米 | |
用途 | ||
类型 | 场地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略)。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略)。 2、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略)(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略),如出现自行(略),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略),承租期间出(略)。经出(略),承租方在不(略),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略),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略)(包括但不限(略)),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略)。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略)。 6、此次竞(略),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本次(略),在租期内不确权部分被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拆除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租赁(略)。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市(略)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 **市机场路588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略).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略)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略))。 | 出租用途 | 集装箱堆场 | ||
与交易相关的(略) | 1、履约保证金:按10万元收取,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2、水费按6元/吨收取,电费按国(略),按月收取。 3、承租场(略)。承租方若设(略),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均由承租方配备,并确保安全生产。 4、房屋竞得人自第二年起标的物租金交纳依照《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第二、第三租赁年度费用承租方需在上一租赁年度到期前十个工作日内缴纳。 5、合同签订:承租方在付清(略),与出租(略)。 6、按照租赁合同(略)续。 7、权证相关信息:有产权证。 8、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
租期 | 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略) |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略)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6(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略)。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铁路口岸二区集装箱堆场租赁协议.docx 平面图.jpg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